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节目、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方)
- 动画、纪录片、短视频内容制作公司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 如“北京广电局”→“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 |
| ② 填报信息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表》 | 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变动、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报表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原件正反面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如有) |
| ④ 初审 | 由注册地所在区广电部门初审 | 可能要求补正材料 |
| ⑤ 终审 | 省级广电局终审 | 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
| ⑥ 结果公示 | 年检合格名单在官网公示 | 不合格机构将被限期整改或注销许可证 |
✅ 四、注意事项
| 项目 | 要求 |
|---|---|
| 持证机构需有实际经营 | 若连续两年无节目制作业绩,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 人员要求 | 需有3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部分省份要求社保记录) |
| 地址一致性 | 注册地址与许可证地址必须一致,否则需先变更 |
| 许可证有效期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年检≠换证,到期需提前30天申请换发 |
✅ 五、年检不合格常见原因
- 未按时提交材料
- 无实际经营或节目制作业绩
- 提供虚假材料
- 人员不符合要求
- 许可证信息与工商信息不一致
✅ 六、年检通过后
- 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 无需盖章,但建议截图保存结果
- 可继续参与电视剧、网络剧、综艺等节目制作备案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专人负责:建议由行政或法务专人跟进
- 如有变更: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如地址、法人、股权),再年检
📌 附:常用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北京广电局年检系统(示例)
http://gdj.beijing.gov.cn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机构,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和材料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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