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年检的核心要点和流程,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如影视公司、制作公司等):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均需参加年检(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完成年检,视为“年检不合格”,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方式
目前大多数地区采用“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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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http://www.nrta.gov.cn → 进入“制作机构管理系统”
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
包括但不限于: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机构基本情况、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人员变动等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材料 | 如备案号、播出证明、合同等(无业绩也需说明) | | 其他补充材料 | 如变更事项说明、整改报告等(如有) |
✅ 四、年检结果
- 合格: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基本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不合格:可能面临吊销许可证处理,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醒 |
|---|---|
| 无业绩 | 可以年检,但需如实说明“无节目制作”,不得伪造材料。 |
| 地址/法人变更 | 需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再参加年检。 |
| 许可证过期 | 不能年检,需重新申请。 |
| 系统密码遗忘 | 联系当地广电局重置,或通过注册邮箱找回。 |
✅ 五、建议操作流程(简洁版)
- 登录系统 → 填写年度报告 → 上传材料 → 提交;
- 打印《年度报告表》 → 加盖公章;
- 将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属地省级广电局(或指定窗口);
- 等待公示结果(一般在4月-5月公布)。
📞 联系方式(建议)
如不确定归属地或系统问题,建议直接联系:
- 省级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中心(如“广东省广电局”、“北京市广电局”等)
- 拨打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转接“广电局”
📌 附:常用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制作机构管理系统:
http://www.nrta.gov.cn/col/col86/index.html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帮你查到具体报送地址、联系人、电话和截止时间。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