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市场秩序。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
- 传媒公司
- 有制作资质的平台或工作室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未完成年检,视为年检不合格,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局为准)
| 步骤 | |
|---|---|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
| 填报信息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报告表》 |
|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材料(PDF或扫描件): ① 营业执照副本 ② 许可证正副本 ③ 年度财务报表 ④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如合同、播出证明等) ⑤ 法人身份证明 ⑥ 其他要求材料 |
| 初审 | 由属地广电局初审 |
| 复审 | 省级广电局或总局复审 |
| 公示结果 | 年检合格名单将在官网公示 |
✅ 四、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 五、注意事项
- 无业绩也可能通过,但需说明原因(如转型、项目筹备中)
- 连续2年无业绩,可能被重点审查或吊销
- 许可证过期未年检,视为自动失效,需重新申请
- 虚假材料将被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常见问题
| 问题 | 回答 |
|---|---|
| 没有播出作品怎么办? | 可提供制作合同、剧本备案、拍摄计划等作为业绩补充 |
| 许可证丢了怎么办? | 需先补办许可证,再参加年检 |
| 公司地址变了怎么办? | 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年检 |
✅ 七、官方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委托专人跟进,避免遗漏
- 如业绩薄弱,可提前与属地广电局沟通,争取“基本合格”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我可以帮你查具体年检入口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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