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电视剧、纪录片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也纳入)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时间(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可能被视为“年检不合格”,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 如“北京广电局”→“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 |
| ② 填报信息 | 填写《年度审核表》 | 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变动、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 见下方“所需材料” |
| ④ 等待审核 | 初审(区/市级)→复审(省级) | 审核周期约1–2个月 |
| ⑤ 结果公示 | 年检合格名单在官网公示 | 不合格机构将被限期整改或吊销许可证 |
✅ 四、所需材料(常见)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作品名称、播出平台、时间)
- 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如总编辑、制片人)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如股权变更、地址变更说明)
⚠️ 五、年检不合格常见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
- 存在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六、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继续持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续 |
| 限期整改 | 1–3个月内补交材料或说明情况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 七、注意事项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年检是每年都必须做,不等于换证
- 年检合格后,无需换发新证,但建议保存年检通过截图或回执
- 若机构注销、停业、转型,应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异常名单
✅ 八、入口汇总(2025年更新)
| 地区 | 年检入口 |
|---|---|
| 国家总局 |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 北京 | http://gdj.beijing.gov.cn → 政务服务 → 年检系统 |
| 上海 | https://wgj.sh.gov.cn → 在线申报 |
| 广东 | https://gdav.gd.gov.cn → 政务服务 |
✅ 九、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业绩整理:即使没有播出,也尽量整理策划案、拍摄素材、合作证明
- 咨询当地广电局:各地政策略有差异,建议拨打“省级广电局政务服务电话”确认细节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检入口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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