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
- 传媒公司
- 有制作资质的平台或MCN机构
✅ 二、年检时间(以近年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时间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通知,建议12月起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或政务平台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平台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 | https://www.nrta.gov.cn |
| ② 填报信息 | 填写年度经营情况、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报表等 | 在线填报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年度审计报告等 | PDF格式 |
| ④ 提交初审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初审 | 等待反馈 |
| ⑤ 现场或抽查 | 部分机构需接受实地检查或补充材料 | 另行通知 |
| ⑥ 年检结果 | 公示“合格”、“整改”、“不合格” | 官网公示 |
✅ 四、年检重点审查内容
| 项目 | 要求 |
|---|---|
| 节目制作情况 | 是否有实际制作行为(需提供作品、合同、播出证明) |
| 财务情况 | 是否持续经营(亏损严重可能被重点审查) |
| 法人/股东变更 | 是否及时备案 |
| 违规记录 | 是否被投诉、处罚、下架节目等 |
| 许可证有效期 | 是否即将到期(需提前办理续办)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制作行为(空壳公司)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提供虚假材料
- 被举报存在违规制作内容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办
✅ 六、年检结果处理
| 结果 | 处理方式 |
|---|---|
| 合格 | 继续持证经营,系统标注“年检合格” |
| 整改 | 限期内补充材料或说明,逾期将列为不合格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七、建议与提醒
- 提前准备:12月起整理作品、合同、播出证明、财务报表
- 作品留存:即使是短视频、网络剧、广告片,也建议备案为“节目制作成果”
- 及时变更:如法人、地址、股东变更,务必在年检前完成备案
- 咨询属地广电局:各地要求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或窗口咨询
📞 八、常用查询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北京市广电局年检专栏:https://gdj.beijing.gov.cn
- 全国年检系统入口(每年1月开放):https://www.nrta.gov.cn/col/col86/index.html
✅ 九、一句话总结
“有作品、有经营、无违规、按时报”——就能顺利通过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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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检通知入口和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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