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所有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MCN、短视频公司、影视工作室)
- 国有/事业单位下属制作公司
✅ 二、年审时间(以2025年为例)
- 通知发布时间:通常在每年1月-2月由广电总局或省级局下发年审通知
-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一般为3月31日前
- 结果公布时间:6月-7月公布年审结果(合格/整改/注销)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审申请表 | 总局或省局官网下载,盖章扫描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 财务人员与制作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 证明有实际运营 |
| 节目样片或播出证明(如有) | 提供1-2个代表作品的播出链接或截图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 |
✅ 四、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类型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正常经营 |
| 整改 | 限期30-60天内补交材料或说明问题 |
| 注销 | 连续两年未开展业务、提交虚假材料、严重违规 |
✅ 五、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被注销
- 不得再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名义开展业务
- 影响公司参与电视剧、网络剧、综艺备案/备案公示
- 无法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六、年审入口(以北京为例)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
- 国家广电总局平台:https://www.nrta.gov.cn
- 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需账号登录)
✅ 七、建议与提醒
- 提前准备社保、财务报表、节目样片,避免临时补材料
- 不要空壳运营,连续两年无实际业务会被注销
- 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各地要求略有差异(如上海、浙江、广东)
- 可委托中介代办,但需确保材料真实,避免虚假申报
📌 如你需要:
- 年审模板(Word)
- 北京/上海/广东年审入口链接
- 节目样片格式要求 我可以直接发给你,告诉我你在哪个省市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