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所有持证机构必须按时参加,否则可能面临许可证被注销的风险。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含网剧、网络电影、综艺节目等)
- 动画、纪录片、短剧制作公司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 阶段 | 时间 | 说明 |
|---|---|---|
| 通知发布 | 每年1月初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发布年审通知 |
| 材料提交 | 1月–2月底 | 各省局组织,时间略有差异 |
| 初审结果 | 3月–4月 | 省局初审,公示“合格/不合格/整改”名单 |
| 总局复核 | 4月–5月 | 国家广电总局复核并发布最终名单 |
| 注销公告 | 6月前后 | 不合格机构许可证被注销 |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省略有差异)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制作项目清单、播出平台、合作方)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人员社保记录(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省局要求材料(如备案系统截图、版权证明等)
✅ 四、年审结果分类
| 结果 | 含义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正常经营,无违规 | 继续持证 |
| 整改 | 材料不全或轻微违规 | 1个月内补交材料 |
| 不合格 | 严重违规或连续两年未开展业务 | 许可证将被注销 |
✅ 五、常见被注销原因
- 连续两年未开展任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主要负责人失联或公司注销
✅ 六、年审系统入口(全国通用)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登录“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
✅ 七、建议与提醒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系统拥堵。
- 社保记录要真实:总局会联网核查社保,造假直接不合格。
- 项目清单要完整:包括网剧、短剧、综艺、广告片等,哪怕未播出也要写。
- 关注省局通知: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有本地细化要求。
✅ 八、2025年年审状态(截至2025年6月)
- 国家广电总局已于2025年1月发布年审通知
- 多数省份已完成初审,进入总局复核阶段
- 预计2025年6月底前发布最终合格/注销名单
如你是机构负责人或代办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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