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不合格可能导致许可证被吊销或暂停业务。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年检: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使用单位账号登录 |
| ② 填写年报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表》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单位、财务状况、人员变动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
| - 营业执照副本 | 需与许可证信息一致 | |
| - 许可证正副本 | ||
| -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
|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 | 包括节目名称、时长、播出平台等 |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省级广电局 | 中央单位直接报总局 |
| ⑤ 等待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 不合格需整改或接受现场核查 |
✅ 四、年检不合格常见原因
| 原因 | 说明 |
|---|---|
| 无实际经营 | 连续两年无节目制作业绩 |
| 信息虚假 | 虚报节目数量、伪造财务报告 |
| 许可证过期 | 未及时续期 |
| 法人变更未备案 | 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信息不一致 |
✅ 五、未年检后果
- 许可证失效(无法参与招投标、备案新剧)
- 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关联公司(如母公司、子公司)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2月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委托代办:可找专业代理机构(如“广电传媒顾问公司”)
- 保持业绩:即使无播出,也建议制作短剧、栏目保持“活跃”
📌 附件下载(官方)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工作报告表》模板(总局官网)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机构类型(如民营制作公司、电视台、MCN等),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操作指引或模板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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