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年度审核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未通过年审或逾期不参加年审,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注销或暂停使用。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参加年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段)
- 具体通知由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发布,通常在前一年12月下发通知。
✅ 三、年审流程(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使用单位账号登录 |
| ② 填写年报 | 填写《年度审核报告表》 | 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变动、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违规记录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材料(PDF或扫描件): 年度工作总结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如有) 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
材料需加盖公章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省级广电局初审 | 初审通过后报总局备案 |
| ⑤ 等待结果 | 年审结果分为: ✅ 合格 ⚠️ 限期整改 ❌ 不合格(注销许可证) |
结果通常在4月底前公布 |
⚠️ 四、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开展任何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财务数据
- 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制作违规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五、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醒 |
|---|---|
| 逾期 | 未在3月31日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年审,许可证将被注销 |
| 许可证有效期 | 年审≠换证,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需重新申请 |
| 变更信息 | 如法人、地址、股东等变更,需先变更许可证信息,再年审 |
| 外资限制 | 外资不得入股节目制作公司,年审时会严查股权结构 |
✅ 六、年审入口(官方)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模块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12月就开始准备)
- 找专业代办(如法务或广电资质代理机构)
- 保留节目样片或合同,以备抽查
如你是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机构,我可以帮你找省级广电局年审通知原文或模板材料清单,需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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