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不合格或逾期未参检,可能导致许可证被吊销或失效。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各类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综艺节目制作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 由发证机关(通常是省级广电局)发布具体通知
✅ 三、年检所需材料(常见)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检申请表 | 省级广电局官网下载或系统填报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提交原件核验 |
| 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制作节目清单、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 财务审计报告 | 部分地区要求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由广电局提供 |
| 相关人员资质证明 | 如编导、制片人等持证情况(部分省份要求) |
✅ 四、年检流程(以多数省份为例)
-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 https://www.nrta.gov.cn - 填报信息:填写年度经营情况、节目制作数量、播出平台等
- 上传材料:PDF格式上传所需文件
- 提交纸质材料:部分省份仍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至发证机关
- 等待审核:一般1–2个月出结果
- 结果公示:通过年检名单将在官网公示
⚠️ 五、未通过年检的常见原因
- 未开展实际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
- 存在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
- 未按时提交材料
✅ 六、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醒 |
|---|---|
| 地址变更 | 如公司迁址,需先变更许可证地址再年检 |
| 法人变更 | 需先完成许可证变更手续 |
| 许可证过期 | 过期未年检视为自动失效,需重新申请 |
| 跨省经营 | 需在业务发生地备案,年检时一并说明 |
✅ 七、建议操作
- 提前准备:12月起整理节目清单、合同、播出证明等
- 关注官网:每年1月初查看省级广电局官网的年检通知
- 委托代办:如不熟悉流程,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需正规资质)
📌 示例:北京年检入口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
- 登录“北京市广播电视政务服务平台”→“制作机构年检”专栏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公司类型、是否首次年检,我可以给你具体链接和模板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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