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核验)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播出机构、网络视听机构等持证单位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不同主体的年审要求略有差异,以下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审要点,供你参考: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影视公司、节目制作公司等),每年必须参加年审,否则许可证可能失效。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 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如省广电局)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年度核验表(省广电局官网下载)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财务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相关人员资质证明(如编导、摄像等持证人员情况)
✅ 四、年审流程
- 网上申报: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系统
- 提交材料:上传或现场提交年审材料
- 主管部门审核:省广电局审核材料,必要时实地抽查
- 结果公示:通过年审的单位名单将在官网公示
- 盖章或换证:部分省份需在许可证副本加盖年审章
⚠️ 五、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
- 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 被纳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办证、招投标、融资等
✅ 六、注意事项
- 空壳公司(无实际业务、无人员、无作品)极易被清理
- 连续三年未参加年审,许可证将被注销
- 及时关注省广电局官网通知,各地要求可能微调
📌 七、建议操作
- 提前准备材料(1月开始准备)
- 如实填写业务情况,不要虚报
- 如无业务,也要提交“零报告”,否则视为未参加年审
- 可委托代办机构,但需确保正规
📍八、查询入口(国家平台)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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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公司类型(制作/播出/网络视听),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年审指南或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