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广电证”):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通知,建议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或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三、年检方式(线上为主)
目前大多数地区已实行网上年检,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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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或省级广电局指定平台(如“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海一网通办”等)
✅ 四、年检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经营情况、人员变动、财务情况等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盖章) |
| 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其他材料 | 如变更事项说明、整改报告(如有) |
✅ 五、年检结果
| 结果类型 | 说明 |
|---|---|
| ✅ 合格 | 正常延续许可证有效性 |
| ⚠️ 基本合格 | 需限期整改,整改后复审 |
| ❌ 不合格 | 可能面临许可证吊销或列入异常名录 |
⚠️ 六、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
- 提供虚假材料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办
- 法人或股东有严重失信记录
✅ 七、未年检的后果
- 许可证被注销或吊销
- 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融资、合作等
✅ 八、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版)
- 1月初: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查看年检通知;
- 1月中旬:准备年度报告+财务报表;
- 2月底前:完成网上提交;
- 3月中旬:关注系统反馈,如有补正及时提交;
- 3月31日前:确认状态为“年检合格”。
📌 小贴士
- 若你公司是空壳公司或无实际业务,建议主动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黑名单。
- 若许可证已过期,需先申请续办,再参加年检。
📞 如需帮助
你可以告诉我:
- 你是哪个省的?
- 公司是否有实际制作业务?
- 是否已收到年检通知?
我可以帮你查具体入口或模板材料。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