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最新政策):
✅ 一、年检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无论是否开展实际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延长至4月底,以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视为未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方式(2025年起全面线上)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zwfw.nrta.gov.cn
路径: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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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 → 在线办理
✅ 四、年检材料(需上传PDF或图片)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盖章)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模板平台提供)
- 《持证机构基本信息表》(系统填报后生成)
⚠️ 注意:如机构连续两年未开展业务,需额外提交《情况说明》,否则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五、年检结果
- 合格: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年检标识,许可证继续有效。
- 基本合格:限期整改(30天内补材料)。
- 不合格: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未年检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
- 列入广电行业黑名单
- 影响节目备案、发行、平台合作
- 法人/股东3年内不得新办广电类公司
✅ 七、特别提醒(2025年新增)
- 短视频、微短剧、AIGC类内容也需纳入业务报告范围。
- 外资或合资机构需额外提交《股东穿透说明》。
-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需同步办理换证+年检,否则视为无证经营。
✅ 八、建议操作流程
1月登录平台 → 2. 填写年报 → 3. 上传材料 → 4. 提交后5个工作日查结果 → 5. 下载年检合格证明(PDF)
📞 咨询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热线:010-86091111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电局政务网”)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机构类型(如国企、民营、MCN、影视公司),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检入口链接+模板下载地址。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