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最新政策):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无论是否开展实际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2025年度)
| 阶段 | 时间 |
|---|---|
| 自查申报 | 2025年1月1日—3月31日(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线上提交) |
| 省级审核 | 2025年4月1日—5月31日 |
| 总局抽查 | 2025年6月—8月(部分机构被抽中需补充材料或现场核查) |
✅ 三、年检流程(线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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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系统
网址:https://zwf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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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年度自检报告》 包括: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股东、地址等是否变更)
- 2024年度节目制作经营情况(产量、类型、收入、合作平台等)
- 持证人员情况(需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
- 是否存在违规记录(被行政处罚、节目下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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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附件
- 2024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样本(至少1部已播出或备案的作品,附片头片尾截图)
- 持证人员社保记录(需体现2024年连续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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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并等待审核
省级广电部门初审,总局备案,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无需换证。
✅ 四、未通过年检的常见原因
| 原因 | 处理方式 |
|---|---|
| 未按时提交 | 列入异常名录,限期整改(逾期可吊销许可证) |
| 无实际经营 | 需说明情况,若连续2年无作品,可能被注销 |
| 人员不达标 | 需补充持证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导、摄像等资质) |
| 违规记录 | 需提交整改报告,严重者年检不合格 |
✅ 五、注意事项
- 不收取任何费用(警惕中介诈骗)。
- 无需换发新证,年检合格后许可证继续有效(2025年无需盖章)。
- 信息变更(如法人、地址)需同步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 六、2025年新政策提示
- 强化“作品导向”:若2024年制作的作品存在“流量至上”“劣迹艺人”等问题,可能被重点审查。
- 短剧机构专项审查:2024年火爆的“小程序短剧”机构,需额外提交《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平台备案号。
📞 咨询方式
- 总局热线:010-86091111(工作日9:00-17:00)
- 省级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官网→“政务服务”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