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每年都必须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
✅ 三、年审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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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项目 | |
|---|---|
| 持证情况 | 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遗失、是否变更 |
| 人员资质 | 是否仍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等) |
| 业务开展 | 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
| 守法记录 |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记录(如虚假申报、违规播出等) |
| 财务与税务 | 是否正常纳税、是否存在异常经营 |
✅ 四、年审材料(常见)
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电子版+纸质版一并提交: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年度年审报告表》(省局或总局官网下载);
-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三名以上专业人员名单及学历/职称证明;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如制作节目清单、合同、播出证明等);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省局要求的材料(如社保缴纳证明、纳税记录等)。
✅ 五、年审结果
| 结果类型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
| 整改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审 |
| 不合格 | 许可证将被吊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 六、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直接吊销许可证;
-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需申请延续,与年审分开办理;
- 部分省份已实行网上年审(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系统)。
✅ 七、查询与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审
📌 示例:北京年审入口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年审通知 → 在线填报系统(通常每年1月发布通知)
✅ 总结一句话:
每年1-3月,持证机构必须向省广电局提交年审材料,否则许可证将被注销。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通知入口和表格下载链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