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文化传媒公司
- 电视台下属公司
- 网络平台内容制作机构等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1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 2 | 填写年报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
| 3 | 上传材料 | 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说明等 |
| 4 | 提交初审 | 提交至属地省级广电局初审 |
| 5 | 等待结果 | 初审通过后,由国家广电总局复核并公示结果 |
✅ 四、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符合要求 | 继续持证经营 |
| 基本合格 | 存在轻微问题 | 限期整改,整改后通过 |
| 不合格 | 严重违规或连续无业绩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
- 提供虚假材料
- 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被吊销
- 拒绝接受年检
✅ 六、注意事项
- 务必按时年检,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
- 业绩材料要真实,如提供虚假合同、虚假播出证明,将被列入黑名单。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年检合格是续证的前提。
- 个体户、工作室若无许可证,不得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 七、建议操作
- 提前准备材料(12月开始整理)
- 委托专业代理(如不熟悉流程)
- 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通知(如北京广电局、上海文旅局等)
📌 示例:北京年检入口
- 网站:https://zwfw.nrta.gov.cn
-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在线办理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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