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传媒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如制作网剧、网综等)
✅ 年审时间(以2025年为例):
- 通知发布时间:通常在每年1月-2月由广电总局或各省局下发年审通知
-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一般在3月底前
- 结果公布时间:6月前后公布“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 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省略有差异):
| 步骤 | |
|---|---|
| ① 通知下发 | 省广电局官网或政务系统发布年审通知 |
| ② 网上申报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系统(如北京广电政务服务平台) |
| ③ 提交材料 | 上传年审报告、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人员社保、无违规承诺书等 |
| ④ 初审 | 由注册地广电局初审 |
| ⑤ 终审 | 省局或总局终审,公布结果 |
✅ 年审重点审查内容:
| 审查项 | 要求 |
|---|---|
| 持证情况 | 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遗失 |
| 节目制作业绩 | 是否连续两年有实际节目制作行为(如电视剧、网络剧、综艺、纪录片等) |
| 人员社保 | 是否仍有3名以上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并缴纳社保 |
| 财务合规 | 是否有正常经营、纳税记录 |
| 无违规记录 | 近2年内无被广电总局通报、处罚记录 |
⚠️ 年审不合格后果:
- 连续两年无制作业绩 → 许可证被注销
- 逾期未参加年审 → 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自动失效
- 提供虚假材料 → 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年审材料清单(通用):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年审报告(含制作业绩、人员情况、财务报表)
- 最近两年制作的节目清单(含备案号、播出平台)
- 主要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至少3名)
- 无违规承诺书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实用建议:
- 提前准备节目备案号(如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网络剧备案号)
- 确保社保人员专业对口(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影视制作等)
- 登录系统早提交,避免最后一周系统拥堵
- 关注省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如“北京广电政务”)
📌 示例:北京年审系统入口
- 网址:https://zwfw.nrta.gov.cn
-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 年审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给你具体年审通知链接和模板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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