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每年都必须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参加年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指定系统(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 ② 填报材料 | 提交《年度审核报告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年度业务开展情况说明、财务报表等 |
| ③ 初审 | 由属地广电局初审材料 |
| ④ 实地抽查 | 部分机构会被抽查,需配合检查 |
| ⑤ 公示结果 | 年审合格名单将在官网公示,不合格机构将被限期整改或注销许可证 |
✅ 四、年审重点审查内容
| 项目 | 要求 |
|---|---|
| 持证情况 | 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变更 |
| 业务开展 | 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如纪录片、综艺、动画片等) |
| 人员资质 | 是否有足够的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后期等) |
| 财务合规 | 是否有正常经营、纳税记录 |
| 无违法违规记录 | 近一年内无被行政处罚记录 |
⚠️ 五、年审不合格常见原因
- 未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交虚假材料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
- 被投诉或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拒绝接受实地检查
✅ 六、年审结果
| 结果 | 处理方式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
| 限期整改 | 1个月内补交材料或说明情况 |
| 不合格 | 注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 七、年审后注意事项
- 年审合格后,建议打印年审合格证明存档。
- 若公司信息变更(如法人、地址、股东等),需同步申请许可证变更。
- 若不再从事相关业务,应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黑名单。
✅ 八、官方入口(建议收藏)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年审专栏(示例):
http://gdj.beijing.gov.cn
✅ 九、建议
如果你是首次年审或公司业务较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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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前准备1-2个已制作完成的节目样本(如短视频、纪录片、综艺片段等)
- 准备人员社保记录、设备清单、合同复印件等辅助材料
- 如不确定是否合格,可提前咨询属地广电局(电话或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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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