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适用对象
主要包括以下持证机构: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如影视公司、制作公司)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持证的网络视听平台(如持证的视频网站、APP)
- 其他持有广播电视类许可证的单位
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至3月,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发布通知。
- 各地具体时间略有差异,需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或政务平台的通知。
年审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提交至属地广电局: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审核表 | 广电局官网下载,填写完整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交回盖章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 财务审计报告 | 一般需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
|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人员变动情况 | 如有变动需说明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由广电局提供或自拟 |
年审流程
- 接收通知:属地广电局发布年审通知(官网或邮件)
- 准备材料:按通知要求准备并提交材料
- 初审:由市级或省级广电局初审
- 复审:省级广电局或总局复审
- 盖章/公示:年审通过后,许可证加盖年审章或换发新证
- 未通过处理:限期整改,严重者可能吊销许可证
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连续2年无实际业务的机构,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虚假材料或隐瞒事实,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办证。
- 部分省份已实行网上年审(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政务服务网”)。
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年审吗? | 不能,需先申请延期或重新办证。 |
| 公司没有实际业务,还要年审吗? | 必须年审,否则将被注销。 |
| 年审收费吗? | 一般不收费,但部分地方可能收取工本费。 |
| 可以代办吗? | 可以,但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
建议
- 提前1个月准备材料,避免通知发布后时间紧张。
- 关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或属地广电局微信公众号。
- 咨询属地广电局行政审批科,获取最新年审模板和要求。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类许可证(如节目制作、网络视听、电视台),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审模板或属地广电局联系方式。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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