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审核制度,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纪录片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
✅ 二、年审时间(以近年为例)
- 通知发布时间:每年1月~2月(由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发布)
-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通常为3月31日前
- 审核结果公布时间:6月~8月不等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审核表 | 广电局官网下载,填写并盖章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交回换发新证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制作项目、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 财务审计报告 | 一般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其他补充材料 | 如股权变更、地址变更等说明 |
✅ 四、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换发新证 |
| 整改 | 限期30天内补正材料或整改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 |
✅ 五、未参加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
- 被列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年审入口(以北京为例)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
- 路径:政务服务 → 行政许可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审
✅ 七、温馨提示
- 异地经营需在实际经营地年审,不是注册地
- 无实际经营也需提交“零报告”,否则视为放弃
- 许可证过期未年审,不能参与招投标、平台备案、发行审查等业务
✅ 八、代办建议
如公司无专人负责,建议委托本地广电局备案的代办机构或律师事务所,费用一般在 2000~5000元,避免错过时间或被列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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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2025年年审最新动态(截至2025年6月)
- 国家广电总局已下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
- 新增要求:需提交“网络视听节目备案号”清单(如与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合作)
- 严查空壳公司:无实际办公场地、无人员社保、无项目制作的,将被重点清理
✅ 十、一句话总结
“不管有没有做项目,每年3月前必须去年审,否则许可证就废了。”
如你告诉我你在哪个省市,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当地年审通知原文链接和具体提交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