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最新政策):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2025年)
- 申报时间:2025年3月1日 — 4月30日
- 系统关闭时间:2025年4月30日24:00(逾期视为未参检)
- 结果公示时间:2025年6月底前
✅ 三、年检方式
全程线上办理,通过: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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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zwfw.nrta.gov.cn
路径:
→ 法人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在线办理
✅ 四、年检材料(2025年要求)
以下材料需PDF格式上传: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年度业务开展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发行情况等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盖章) |
| 纳税证明 | 税务局出具的2024年度纳税记录 |
| 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 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2024年社保记录 |
| 节目备案或发行证明 | 如有节目上线,需提供备案号或发行许可证 |
| 许可证扫描件 | 正副本均需上传 |
✅ 五、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正常通过,继续有效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3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 六、常见不合格原因(2025年重点)
- 未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造假
- 无人员社保记录或虚假社保
-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七、注意事项
- 未参检或不合格:许可证将被公告注销,且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许可证有效期:虽然许可证写的是“长期有效”,但必须每年年检,否则自动失效。
- 变更信息:如法人、地址、股东等变更,需先完成变更备案,再进行年检。
✅ 八、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 3月1日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尤其是社保、纳税、财务报表。
- 3月1日—4月15日:登录系统填报并上传材料。
- 4月30日前:确认提交成功,打印回执。
- 6月底前:登录系统查看年检结果。
📞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咨询电话:010-86091719(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 省级广电局:建议优先联系属地管理局(如“北京市广电局”或“广东省广电局”)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
- 检查材料清单是否齐全
- 提供《年度业务开展报告》模板
- 帮你判断是否存在“空壳”风险
是否需要我帮你生成一份年检报告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