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外资(合资)节目制作公司;
- 影视制作公司、动画公司、纪录片公司等;
- 持证满一年以上的机构(新证当年通常无需年审)。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至3月为集中年审期(具体时间以国家广电总局或各省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参加年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年审主要内容
| 审查项目 | 说明 |
|---|---|
| 持证情况 | 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变更未报备 |
| 业务开展情况 | 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
| 节目制作业绩 | 过去一年是否制作完成并播出/备案节目(需提供作品) |
| 人员资质 | 是否仍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播音等) |
| 守法记录 | 是否存在违规制作、传播不良内容、被行政处罚等记录 |
| 财务与税务 | 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异常经营(如空壳公司) |
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
- 年审申请表(省局或总局官网下载);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含节目制作清单、播出平台证明);
- 主要人员简历及资质证明(至少3名);
- 税务完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
- 节目样片或播出证明(如电视台播出回执、网络备案号);
- 其他要求材料(如变更说明、整改报告等)。
年审结果
| 结果类型 | 处理方式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许可证将被注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注意事项
- 空壳公司(无实际业务、无人员、无作品)将被重点清理;
- 无作品公司需提供合理说明(如项目筹备中),否则可能被注销;
- 许可证注销后,需重新申请,流程等同于新办;
- 跨省经营需在业务所在地备案,年审由发证机关负责。
建议操作步骤
- 1月初:关注国家广电总局或所在省局官网发布的年审通知;
- 准备材料:提前整理节目作品、人员社保、税务证明;
- 网上申报:多数省份已开通“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提交纸质材料:按通知要求报送至省局或市局;
- 等待结果:通常4-5月公布年审结果名单。
官方查询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全国节目制作机构管理系统:https://www.nrta.gov.cn/col/col1342/index.html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通知链接和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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