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许可条件,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
年审适用对象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视制作公司)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IPTV、OTT、网络视听平台)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卫星设备安装机构)
年审时间
- 每年1-3月(具体以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逾期可能面临吊销许可证)。
年审核心内容
| 审查项目 | 具体要求 |
|---|---|
| 资质合规性 | 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是否与许可证一致。 |
| 是否违规播出境外节目、是否含有禁止内容(如淫秽、暴力、虚假新闻等)。 | |
| 制作经营情况 | 节目制作量是否达标(如制作经营许可证需有实际经营行为,无业绩可能被注销)。 |
| 人员与设备 | 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满足许可条件(如持证记者、编导、技术岗位数量)。 |
| 安全播出 | 是否发生重大播出事故(如黑屏、非法信号插入)。 |
| 广告播放 | 是否违规播放虚假医药广告、超时插播广告等(需符合《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
年审材料清单
- 年度审核表(广电总局统一模板,需盖章)。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年度工作总结(含节目产量、收视数据、合规自查报告)。
- 财务报表(体现视听节目制作或播出收入)。
- 人员资质证明(如记者证、播音员主持人证、技术岗位培训证书)。
- 安全播出证明(由技术部门或属地广电局出具)。
- 其他(如整改报告,若上年度被处罚需附整改完成情况)。
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限期整改(3-6个月,整改期间暂停新业务)。
- 吊销许可证(连续两年未参审或严重违规,如播出反动内容)。
- 列入黑名单(机构及法定代表人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特殊注意事项
- 网络视听平台(如爱奇艺、优酷):需额外提交“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员”培训记录(需至少3名持证审核员)。
- 影视制作公司:若连续两年无实际制作业绩(如无备案剧目),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境外节目备案:播出境外影视剧需提前向省级广电局备案,年审时会抽查比例是否超标(境外剧不超过30%)。
操作流程
- 登录系统:
- 播出机构: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在线提交。
- 制作机构:通过省级广电局系统(如北京广电局“首视频网”)。
- 现场提交:部分省份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如上海、广东)。
- 结果公示:通过名单会在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官网公告(如“国家广电总局年度审核合格机构名单”)。
建议
- 提前自查:12月前完成内容、广告、人员资质的全面内部审查。
- 咨询属地管理部门:各省细则可能差异(如北京要求提交“社会效益评价报告”,浙江要求提供“广电统计年报”)。
- 委托代办:若机构无专职法务,可委托本地广电协会或律师事务所协助(费用约5000-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