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最新政策):
✅ 一、年检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延长至4月底,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面临许可证作废或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检方式(线上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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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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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nrta.gov.cn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模块 - 或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有本地系统)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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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并提交:
- 《年度审核表》
- 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等)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 其他材料(如变更事项说明、股东结构图等)
✅ 四、年检结果
| 结果类型 | 含义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正常经营,材料齐全 | 继续有效 |
| 基本合格 | 存在轻微问题 | 限期整改,3个月内补报 |
| 不合格 | 严重违规或虚假申报 | 许可证可能被注销或吊销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未开展实际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 存在违规制作、传播不良内容记录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六、未参加年检的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被列入广电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融资上市等
✅ 七、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 1月初:登录系统,下载最新《年检通知》和表格模板
- 1月中旬:准备材料(财务数据、节目清单、合同等)
- 2月底前:完成线上提交
- 3月初:关注系统反馈,如有补正要求,10日内完成
- 3月底:下载年检合格电子回执(部分省份仍发纸质盖章)
📌 特别提醒
- 2025年起,北京、上海、浙江等地试点“电子许可证+年检二维码”,不再发放纸质副本。
- 如机构已注销、转型、无业务,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异常。
📞 咨询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服务热线:010-86091111
- 各省广电局官网“年检专栏”
- 本地政务服务中心“广电窗口”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机构类型(如影视公司、MCN、电视台下属公司),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检入口链接和模板下载地址。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