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纪录片、动画等)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也纳入)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用法人账号登录 |
| ② 填写年报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营收、人员、设备、守法情况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营业执照副本 许可证正副本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备案号)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审核周期约10–20个工作日 |
| ⑤ 年检结果 | 系统显示: ✅ 合格 ⚠️ 整改 ❌ 不合格 |
整改期限一般为30天,不合格将吊销许可证 |
✅ 四、注意事项(高频问题)
| 问题 | 说明 |
|---|---|
| 无节目制作业绩 | 可以年检,但需说明原因(如“转型期”“筹备项目”),否则可能被要求整改 |
| 许可证过期 | 不能年检,需先申请延续(提前30天) |
| 地址/法人变更 | 需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再年检 |
| 未年检后果 | 连续2年未年检 →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五、年检通过后
- 系统状态更新为“年检合格”
- 无需盖章,但建议截图或打印年检结果页备查
- 许可证副本上不再加盖年检章(已电子化)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前整理好财报、节目备案号、人员名单
- 节目备案号:所有上线节目(包括网络剧、微短剧)需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备案,否则不计入业绩
- 委托代办:可找专业代理机构(如律所、传媒服务公司),费用约¥2000–5000
📌 示例:北京某影视公司年检材料清单(2025年)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备注 |
|---|---|---|
| 营业执照副本 | 需盖章 | |
| 许可证正副本 | 需盖章 | |
| 2024年度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 | 含备案号、播出平台 | |
| 法人身份证 | 正反面 | |
| 社保证明 | 部分地区要求(如上海) |
📞 联系方式(如需)
- 国家广电总局咨询电话:010-86091799
- 北京市广电局:010-55565110(制作机构管理处)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是否民营机构、2024年是否有节目产出,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年检模板或整改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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