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传媒公司
- 网络平台关联制作公司(如爱奇艺、优酷旗下制作公司)
✅ 二、年检时间(以近年为参考)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制作机构业务”→“年检申报” |
| ② 填报信息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收入、人员、守法情况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正副本 • 年度财务报表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备案号)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
| ④ 等待审核 | 属地广电局初审 → 总局备案 | 审核周期约1–2个月 |
| ⑤ 结果公示 | 通过:加盖年检章 不通过:限期整改或吊销许可证 |
结果可在官网查询 |
✅ 四、常见不通过原因
| 原因 | 说明 |
|---|---|
| 无实际经营 | 连续两年无节目制作业绩 |
| 虚假材料 | 虚报节目数量、收入或人员 |
| 违规记录 | 存在未备案播出、抄袭、劣迹艺人等问题 |
| 未按时申报 | 超过3月31日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
✅ 五、注意事项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每年都必须年检,否则到期无法换证
- 节目必须备案:所有制作节目需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备案,否则不计入业绩
- 异地经营需备案:如在北京注册、在上海办公,需向两地广电局报告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节目备案清单(含剧名、备案号、播出平台)
- 若业绩少,可补充短剧、专题片、广告片
- 如公司无实际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黑名单
✅ 七、查询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
- 北京市广电局年检专栏:http://gdj.beijing.gov.cn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公司类型(如影视公司、MCN、广告公司),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检入口模板或材料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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