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管理部门负责,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公司
- 影视制作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1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广电局官网 |
| 2 | 填写年报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表》,包括:机构基本信息、节目制作情况、财务状况、人员变动等 |
| 3 | 上传材料 | 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许可证原件扫描件、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清单、税务证明等 |
| 4 | 初审 | 由属地广电局初审材料 |
| 5 | 复审/抽查 | 省级或国家广电总局抽查部分机构 |
| 6 | 结果公示 | 年检结果分为:合格、整改、不合格 |
✅ 四、年检结果处理
| 结果 | 处理方式 |
|---|---|
| 合格 | 继续有效,许可证可正常使用 |
| 整改 | 限期30日内整改,整改后复审 |
| 不合格 | 许可证将被吊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 五、常见问题提醒
| 问题 | 说明 |
|---|---|
| 未制作节目 | 可年检,但需说明原因,长期无业务可能被重点抽查 |
| 许可证过期 | 不能年检,需先申请延续 |
| 法人变更 | 需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再年检 |
| 虚假材料 | 一经发现,直接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委托代办:可找专业代理机构,但需确保其熟悉广电系统
- 保留截图:提交后务必保存系统回执或截图,作为凭证
✅ 七、入口链接(2025年最新)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检入口、材料清单模板、甚至代办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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