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每年进行的年度审核制度,目的是核查机构是否持续符合持证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等情况。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制作公司
- 纪录片公司
- 其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机构
✅ 二、年审时间(以近年为参考)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时间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属地广电局通知
✅ 三、年审所需材料(常规清单)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审核表 | 广电局官网下载或系统填报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交回盖章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 财务审计报告 | 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无违规承诺书 | 模板由广电局提供 |
| 其他补充材料 | 如节目备案号、播出证明等 |
✅ 四、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
-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属地广电局年审系统
→ https://www.nrta.gov.cn - 填报信息:上传年度业务报告、财务报告等材料
- 提交纸质材料:按通知要求报送至属地广电局窗口
- 等待审核:一般为20个工作日左右
- 结果公示:通过年审的机构名单将在广电局官网公示
- 盖章返还:许可证副本加盖“年度审核合格”章
⚠️ 五、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被列入异常名录
- 暂停业务受理(如备案、拍摄许可)
- 连续两年未年审,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融资上市等
✅ 六、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示 |
|---|---|
| 地址变更 | 需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再年审 |
| 法人变更 | 同上,需同步更新 |
| 无实际业务 | 仍需提交“零业务报告”,否则视为失联 |
| 代办是否可行 | 可委托专业机构,但需出具授权书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关注属地通知:如“北京市广电局”“上海市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
- 保留播出证明:如节目在爱奇艺、央视、优酷等播出,保存备案号或上线截图
📌 示例:北京年审系统入口
- 北京市广电局年审系统:https://beijing.nrta.gov.cn
- 登录后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
如你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或城市,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通知链接和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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