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新规,错过时限或面临吊销风险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未按时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机构,可能会被列入异常名录、暂停业务,甚至吊销许可证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审时间(以近年为参考)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期(具体时间以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

✅ 三、年审流程(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步骤 说明
①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使用单位账号登录
② 填写年审表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表》 包括机构信息、人员情况、节目制作业绩、守法情况等
③ 上传材料 上传以下材料(PDF或图片):
营业执照副本
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年度财务报表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如合同、播出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材料需清晰、真实
④ 提交审核 提交至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初审 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由地方广电局负责
⑤ 等待结果 初审通过后,由国家广电总局备案 合格机构名单将在官网公示

✅ 四、年审结果类型

结果 说明
合格 正常继续经营
限期整改 需在30日内整改并提交说明,逾期不合格将吊销许可证
不合格 直接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
  • 有违法违规记录(如制作违规内容、未备案即发行)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六、注意事项

  • 个体演员、工作室无需年审,但公司类主体必须参加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年审是每年都要做,不等于换证
  • 异地经营需在注册地参加年审
  • 建议提前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七、年审入口(官方)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事项

📌 八、建议

如果你是机构负责人或行政人员,建议: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2月底前完成提交,留出补材料时间
  • 提前整理节目制作合同、播出证明,避免“无业绩”被整改
  • 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获取本地通知(如“北京广电局”微信公众号)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哪类许可证,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通知链接模板材料清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0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