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
- 传媒公司
- 有制作资质的平台或工作室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 国家广电总局会提前下发通知,各地广电局会发布具体安排
✅ 三、年检内容(重点)
| 检查项目 | 说明 |
|---|---|
| 持证情况 | 是否仍持有有效许可证 |
| 人员资质 | 是否仍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播音等) |
| 经营情况 | 是否有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
| 合规记录 | 是否存在违规制作、传播不良内容、被处罚记录 |
| 财务与税务 | 是否依法纳税、无重大违法记录 |
| 材料真实性 | 提交材料是否真实、完整 |
✅ 四、年检流程(简化版)
-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 - 填写年报:上传年度经营报告、财务报表、人员社保、节目制作清单等
- 提交材料:向属地省级广电局提交纸质材料(部分地区可全程网办)
- 等待审核:广电局审核,必要时实地抽查
- 结果公示:
- 合格:继续有效
- 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
- 未参检: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作废
✅ 五、常见问题提醒
| 问题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检 | 许可证自动失效,不得再从事节目制作 |
| 虚假材料 | 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无实际经营 | 可能被认定为“空壳公司”,吊销资质 |
| 人员不足3人 | 不合格,需补充人员并整改 |
✅ 六、建议提前准备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三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缴纳记录
- 年度制作节目清单(含备案号)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无违规承诺书
- 其他当地广电局要求的材料
✅ 七、温馨提示
- 各地政策略有差异,建议提前联系属地省级广电局或登录其官网查看通知。
- 若你公司连续两年无实际制作业务,建议主动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强制吊销影响信用。
如你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或城市,我可以帮你查找2025年年检通知的官网链接或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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