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
- 传媒公司
- 事业单位下属制作中心等
✅ 二、年检时间(以近年为参考)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时间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年检系统 |
| ② 填报信息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表》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材料(PDF或图片格式) |
| ④ 初审 | 由注册地广电局初审 |
| ⑤ 复审 | 省级广电局复审 |
| ⑥ 结果公示 | 年检合格名单在官网公示 |
✅ 四、所需材料(常规清单)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检表 | 系统生成,盖章扫描 |
| 营业执照副本 | 最新版,盖章 |
| 许可证正副本 | 扫描件 |
| 年度业务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 财务审计报告 | 部分地区要求(如北京)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盖章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由系统提供 |
✅ 五、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说明 |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
| ⚠️ 整改 | 限期整改,逾期不合格将吊销 |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 六、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检 → 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虚假材料 → 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许可证过期 → 需重新申请,不能补检
- 跨省搬迁 → 需先变更注册地,再参加新属地年检
✅ 七、常用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北京市广电局年检专栏
http://gdj.beijing.gov.cn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关注本地广电局官网,每年1月初会发通知
- 如为首次年检,建议委托本地代理或律师协助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检入口和通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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