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统一组织,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资质要求,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纪录片公司
  • 网络剧、微短剧制作机构等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阶段 时间 说明
通知发布 每年1月-2月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局发布年审通知
材料提交 每年3月底前 机构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
初审/复审 4月-5月 省级广电局初审,总局抽查或复审
结果公示 6月-7月 公示“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 三、年审所需材料(2025年参考)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表》(系统填报后导出)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4.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包括制作剧目、合作平台、营收等)
  5. 近三年制作节目目录(含备案号、播出平台)
  6.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7. 财务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证明机构正常运营)
  8. 其他补充材料(如变更说明、股权转让说明等)

✅ 四、年审结果类型

结果 说明
合格 继续持证,正常经营
不合格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将被吊销许可证
注销 主动申请注销或连续未开展业务

✅ 五、常见问题提醒

问题 说明
未按时年审 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无实际业务 连续两年无节目制作记录,可能被吊销
信息不一致 如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信息不一致,需先变更
虚假材料 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2025年年审特别注意事项(新增)

  • 微短剧制作机构需额外提交:
    • 微短剧备案号清单(通过“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
    • 平台播出截图(抖音、快手、芒果TV等)
  • AI生成内容需说明是否使用AI工具(如AIGC剧本、虚拟演员等)

✅ 七、年审系统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 → 登录法人账号 → 填报并上传材料

✅ 八、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1. 2月底前:登录系统,核对机构信息是否一致
  2. 3月10日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尤其是节目目录和播出证明
  3. 3月25日前:提交年审表,避免最后两天系统拥堵
  4. 4月后: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查看初审结果
  5. 6月后:查看总局公示名单,确认是否“合格”

✅ 九、如需代办或咨询

如你机构无专人负责,可委托本地广电资质代理公司,费用约为 2000-5000元/次,但务必选择有广电备案代理资质的机构,避免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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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提供你所在的省份机构类型(如影视公司、动画公司、MCN等),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年审清单模板2025年最新通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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