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防止“空壳公司”或违规操作。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含网剧、网综、短视频公司)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公司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 阶段 | 时间(参考) | 说明 |
|---|---|---|
| 通知发布 | 每年1月-2月 | 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年审通知 |
| 材料提交 | 每年3月-4月 | 各省局组织提交年审材料 |
| 初审结果 | 每年5月-6月 | 省局初审,上报总局 |
| 总局公示结果 | 每年7月-8月 | 总局官网公示“合格/不合格”名单 |
✅ 三、年审材料清单(以北京为例,各省略有差异)
| 材料名称 | 要求说明 |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播出平台等 |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 需盖章,反映公司真实经营情况 |
| 纳税证明 | 税务局开具,证明公司正常纳税 |
| 人员社保缴纳记录 | 证明公司有实际运营团队 |
| 节目制作合同样本 | 提供1-2份真实合同,证明业务真实性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交回换发新证(如合格) |
✅ 四、年审结果分类
| 结果类型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整改 | 限期30-60天内补交材料或说明情况,逾期视为不合格 |
| 不合格 | 许可证被注销,不得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五、常见问题提醒
| 问题类型 | 说明 |
|---|---|
| 空壳公司 | 无实际业务、无人员、无纳税,一律注销 |
| 材料造假 | 一经发现,列入黑名单,3年内禁止申请 |
| 未按时提交 | 视为自动放弃年审,许可证自动失效 |
| 许可证过期未年审 | 需重新申请,不能补审 |
✅ 六、年审入口(以北京为例)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 → 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每年1月开始整理材料,避免4月扎堆。
- 找代理:如公司无专人负责,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需签保密协议)。
- 保留备份:所有提交材料建议PDF+纸质双备份,防止系统退回。
📌 附:2025年年审通知(预计)
- 发布时间:2025年1月中旬
- 材料截止:2025年3月31日(以各省局通知为准)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公司,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入口+联系人+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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