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防止“空壳公司”或违规操作。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含网剧、网综、短视频公司)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公司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阶段 时间(参考) 说明
通知发布 每年1月-2月 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年审通知
材料提交 每年3月-4月 各省局组织提交年审材料
初审结果 每年5月-6月 省局初审,上报总局
总局公示结果 每年7月-8月 总局官网公示“合格/不合格”名单

✅ 三、年审材料清单(以北京为例,各省略有差异)

材料名称 要求说明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播出平台等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需盖章,反映公司真实经营情况
纳税证明 税务局开具,证明公司正常纳税
人员社保缴纳记录 证明公司有实际运营团队
节目制作合同样本 提供1-2份真实合同,证明业务真实性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需交回换发新证(如合格)

✅ 四、年审结果分类

结果类型 说明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整改 限期30-60天内补交材料或说明情况,逾期视为不合格
不合格 许可证被注销,不得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五、常见问题提醒

问题类型 说明
空壳公司 无实际业务、无人员、无纳税,一律注销
材料造假 一经发现,列入黑名单,3年内禁止申请
未按时提交 视为自动放弃年审,许可证自动失效
许可证过期未年审 重新申请,不能补审

✅ 六、年审入口(以北京为例)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每年1月开始整理材料,避免4月扎堆。
  • 找代理:如公司无专人负责,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需签保密协议)。
  • 保留备份:所有提交材料建议PDF+纸质双备份,防止系统退回。

📌 附:2025年年审通知(预计)

  • 发布时间:2025年1月中旬
  • 材料截止:2025年3月31日(以各省局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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