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每年都必须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阶段 时间范围 说明
年审通知发布 每年1月~2月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局发通知
材料提交截止 通常3月31日前 各地略有差异,以省局通知为准
结果公示 6月~8月 总局或省局官网公示年审结果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3.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 持证人员情况(编导、摄像、制作等专业人员名单及资质)
  5.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6. 年审申请表(省局或总局系统填写并打印)

✅ 四、年审结果分类

结果类型 说明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基本合格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不合格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 五、年审系统入口


⚠️ 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连续两年“基本合格”或一年“不合格”,可能被吊销。
  • 空壳公司(无实际业务、无人员、无节目)将被清理。

✅ 六、建议操作流程

  1. 关注省局官网或公众号(如“北京广电政务”)
  2. 登录年审系统,填写并上传材料
  3. 打印申请表并盖章,提交至省局窗口或邮寄
  4. 等待公示结果

📌 如你需要:

  • 某省的具体年审通知(如广东、江苏)
  • 年审报告模板(Word/PDF)
  • 年审系统操作指南(图文)

请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或城市,我可以给你最新年审通知链接+模板+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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