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线上填报(主流方式)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制作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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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广电局补充要求
部分省市(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或加盖公章的PDF上传,需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微信群通知。
✅ 四、年报内容(系统填写)
| 模块 |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业务开展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渠道(如网络剧、短剧、纪录片等)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广播电视相关业务收入 |
| 合规承诺 | 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内容安全自查 |
✅ 五、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示 |
|---|---|
| 零业务也要报 | 即使未制作任何节目,也需提交“零申报” |
| 信息真实 | 虚假填报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许可证续办 |
| 法人签字盖章 | 系统填报后需下载PDF,盖章上传或线下提交 |
| 截图保存 | 建议保存提交成功的截图或回执,备查 |
✅ 六、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三年内不得申请新的广播电视许可证
- 情节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融资、上市等
✅ 七、建议操作流程(简化版)
- 登录系统 → 填写年报 → 下载PDF → 盖章 → 上传/提交
- 加入当地广电局微信群(如“北京节目制作机构群”),获取最新通知
- 如不懂操作,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费用约500-1500元)
✅ 八、模板/样例(如需)
我可以为你提供:
- 年报填写模板(Excel/Word)
- 零业务申报样例
- PDF盖章样本
📌 如你告诉我:
- 你是哪个省市的?
- 是否实际开展了节目制作?
- 是否首次年报?
我可以给你定制一份操作指引或模板,直接照着填。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