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纪录片、动画片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也纳入)
✅ 二、年检时间(以近年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
| 步骤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年检系统 |
| ② 填报材料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人员情况等 |
| ③ 初审 | 由注册地所在区广电局初审 |
| ④ 复审 | 省级广电局复审 |
| ⑤ 结果公示 | 年检合格名单在官网公示,不合格机构将被限期整改或吊销许可证 |
✅ 四、年检重点审查内容
| 项目 | 要求 |
|---|---|
| 节目制作业绩 | 一年内是否有实际制作节目(需提供播出证明、备案号等) |
| 人员资质 | 是否仍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制作等) |
| 财务合规 | 是否有正常经营、纳税记录 |
| 无违法违规记录 | 近一年内无被广电总局通报、处罚记录 |
⚠️ 五、常见“年检不合格”原因
- 一年内无任何节目制作实绩
- 虚假材料(如伪造播出证明)
- 人员流失严重,不满足最低配置
- 未按时提交材料或失联
✅ 六、年检结果处理
| 结果 | 处理方式 |
|---|---|
| 合格 | 继续有效,许可证可正常使用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次年重点审查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业务 |
✅ 七、建议与提醒
- 提前准备:每年10月起就可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保留节目证据:所有节目需保留备案号、播出平台截图、合同、发票
- 人员社保要连续:确保专业人员社保在册,避免“空壳公司”嫌疑
- 关注地方通知: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有地方年检系统,需单独注册
📌 附件:常用网址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北京市广电局年检专栏:
http://gdj.beijing.gov.cn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年检的具体通知链接和截止时间。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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