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VR)及其地方管理部门负责,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的年检: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均需参加年检(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布通知,建议1月初就开始准备。
✅ 三、年检方式(2025年最新)
目前大多数省份已实行“网上年检”,通过以下平台操作: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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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操作路径:
登录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填写年报信息 → 上传材料 → 提交审核。
✅ 四、年检所需材料(电子版上传)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经营情况、人员变动、财务概况等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盖章) |
| 持证人员情况 | 如有《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播音员主持人证》等 |
| 节目制作业绩 | 提供播出证明、备案号、合作平台截图等(如有) |
| 许可证扫描件 | 正副本均需上传 |
✅ 五、年检结果
- 合格:系统显示“年检通过”,可继续持证经营。
- 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可能吊销许可证。
- 未参加年检: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注意事项
- 空壳公司也会被查:即使无业务,也需提交“零报告”。
- 信息必须真实:虚假材料将被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各地略有差异: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可能有补充要求,建议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
✅ 六、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版)
- 1月初:登录平台,查看年检通知。
- 1月中旬:准备材料,撰写年度报告。
- 2月底前:完成网上提交。
- 3月中旬:查看审核结果,如有补正及时修改。
- 3月31日前:确保状态为“年检通过”。
📞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服务热线:12345(转广电业务)
- 地方广电局:搜索“[省份]+广播电视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检通知链接或当地广电局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