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的年检:
✅ 一、年检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参检,视为年检不合格,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为例)
登录系统
-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
填报材料
需上传或填写以下内容: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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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表》(系统生成)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报告(含是否制作节目、制作量、合作平台等)
- 持证人员社保证明(部分省份要求)
- 其他补充材料(如整改报告、情况说明等)
提交审核
- 中央单位:直接报国家广电总局
- 地方单位:报所在地省级广电局(如北京广电局、上海广电局等)
等待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 不合格者需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四、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按时提交材料
- 虚假填报(如虚报节目产量)
- 无实际经营行为(“空壳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机构有违法违规记录
- 未按要求配备持证从业人员(如播音主持、编导等)
✅ 五、年检合格后
- 系统生成“年检合格”标识
- 无需换发新证,但建议截图或打印年检结果页留存备查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需办理换证(非年检)
✅ 六、特别提醒(2025年更新)
- 2025年起,部分省份试点“自动年检”(如无违规、无投诉、系统数据完整,可免提交材料)
- 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已接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检结果将同步公示
- 外资机构(含港澳台)仍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不能全程网办
📞 七、咨询方式
| 地区 | 咨询电话 |
|---|---|
| 国家广电总局 | 010-86091707 |
| 北京广电局 | 010-55565119 |
| 上海广电局 | 021-22005159 |
| 广东广电局 | 020-61292112 |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即可填报,避免3月扎堆
- 如实填报:尤其是“节目制作量”,系统可能比对平台备案数据
- 留痕备份:所有上传材料建议本地保存一份PDF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中央单位、是否外资,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链接和模板下载地址。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