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最新政策):
✅ 一、年检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2025年)
- 申报时间:2025年1月1日—3月31日(部分省份延长至4月15日,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结果公示时间:2025年6月30日前(总局统一公告)
✅ 三、年检方式(线上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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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系统: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模块
→ 使用原许可证登记账号登录(如无账号需注册)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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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2024年度业务开展情况(节目制作量、合作平台、收入等)
- 持证人员变动情况(需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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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体现广播电视业务收入)
- 节目样片(至少1部,附播出平台证明)
- 专业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明
✅ 四、年检结果
| 结果等级 | 处理方式 |
|---|---|
| 合格 | 自动延续许可证有效期(无需换证) |
| 基本合格 | 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无实际经营(“空壳”公司)
- 人员不符合要求(无影视相关专业人员)
- 未按时提交材料或虚假申报
- 2024年有违法违规记录(如制作违规综艺、短视频等)
✅ 六、注意事项
- 逾期不年检:直接视为“不合格”,许可证自动失效。
- 许可证到期:即使年检合格,若许可证于2025年到期,仍需提前30天申请换证(非年检范畴)。
- 外资机构:需额外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股权穿透材料。
📞 咨询渠道
- 总局咨询电话:010-86091719(工作日9:00-11:30, 14:00-16:30)
- 地方广电局:如北京局010-65158131、上海局021-22005816(建议优先联系属地部门)
如需代填年检系统或模板材料(如业务情况报告范本),可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我可以提供针对性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