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监管,持证机构每年必须按时提交,以下是关键要点: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工作室等)。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平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 四、年报内容(主要)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编导、摄像、后期等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电视剧、网络剧、短视频等) |
| 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是否盈利 |
| 合规情况 |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内容 |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影响许可证续办
- 连续两年未报,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影响项目备案、拍摄备案、发行许可等后续业务
✅ 六、操作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财务报表、节目清单、人员社保记录等。
- 登录系统早填报:3月底系统拥堵,建议2月底前完成。
- 保存回执:填报后下载并打印年报回执,存档备查。
✅ 七、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密码? | 联系系统客服或地方广电局重置 |
| 系统打不开? | 换浏览器(推荐IE或Edge兼容模式) |
|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填? | 填“0”,但必须如实提交年报 |
✅ 八、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浙江)可能要求额外提交纸质材料或地方系统同步填报,建议: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登录属地广电局官网查看通知
- 或直接电话咨询:属地广电局传媒科/市场科
✅ 九、模板参考(简化)
| 项目 | 示例填写 |
|---|---|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 | 12部(其中网络剧3部,短视频9部) |
| 年度营业收入 | 人民币 120万元 |
| 持证从业人员 | 8人(编导3人,摄像2人,后期3人) |
✅ 十、总结一句话
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只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就必须年报!
如你需要:
- 年报系统入口链接
- 填写模板Excel
- 某省广电局电话
我可以继续帮你找,你只需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