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监管,该年报制度是为了加强对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其依法合规运营。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两年未报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以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平台为准)
- 机构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从业人员情况(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是否开展业务
- 制作节目类型(电视剧、网络剧、综艺、纪录片等)
- 节目产量、发行情况
- 财务情况(部分省市要求)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补充材料(如变更记录、合作机构等)
📌 四、年报方式
✅ 线上报送(主流方式)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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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补充要求
部分省市(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或地方平台同步填报,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通报 |
| 连续两年未报 | 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被吊销后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操作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许可证复印件、人员社保记录、节目样本等。
- 登录系统核对信息:确保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准确。
- 如未开展业务也需“零申报”:不能留空,否则系统无法提交。
- 保存回执:提交成功后下载并打印年报回执,存档备查。
📌 七、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许可证过期了还要年报吗? | 过期但未被注销,仍需年报。 |
| 公司注销了还要报吗? | 如已注销,需向广电局提交注销证明,无需年报。 |
| 系统打不开怎么办? | 换浏览器(IE或Edge兼容模式),或联系技术支持。 |
✅ 总结一句话:
无论是否开展业务,每年3月31日前必须完成线上年报,否则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
- 提供年报系统操作图文指南
- 生成年报模板(零申报版)
- 查询你所在省份是否有额外要求
你只需告诉我:你在哪个省市、是否开展过业务、是否首次年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