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业绩审核报告,也叫“年报”或“年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电台)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IPTV、OTT等)

✅ 二、年报时间(以制作许可证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延长至4月底)
  •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

✅ 三、年报内容(制作许可证)

项目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许可证号、法定代表人等
业绩情况 去年制作的节目名称、时长、播出平台、是否备案
人员情况 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财务情况 营业收入、节目制作收入
合规情况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制作

✅ 四、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许可证失效(连续两年未报)
  • 影响新证申请或延续

✅ 五、操作流程(以制作许可证为例)

  1.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2.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3. 填写年报信息 → 上传附件 → 提交审核
  4. 等待省级广电局审核(一般1–2个月)

✅ 六、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填? 填“无”,但需说明原因,不能空着
许可证刚拿到也要报吗? 只要持证满一年,就必须报
可以补报吗? 部分省份允许补报,但需写说明,可能被警告

✅ 七、附件清单(建议提前准备)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许可证扫描件
  • 节目备案号(如有)
  •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

✅ 八、各省入口(部分)

省份 年报入口
北京 北京市广电局官网
上海 上海市广电局
广东 广东省广电局

✅ 九、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就开始整理材料
  • 咨询当地广电局:各地要求略有差异
  • 找代办机构:如不熟悉流程,可委托专业代办(费用约1000–3000元)

📌 总结一句话:

每年3月31日前,登录国家广电总局系统,如实填写节目制作情况,否则许可证可能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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