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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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首页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四、年报内容(主要模块)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发行渠道 |
| 财务情况 | 年度营业收入、广播电视业务收入 |
| 合规情况 |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
| 其他 | 是否参与网络视听节目、是否合拍、是否出口等 |
✅ 五、注意事项
- 零申报也需提交:即使未开展业务,也必须登录系统填写“无业务”说明。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融资、招投标等。
- 截图保存:建议填报后截图或导出PDF,作为已年报的凭证。
-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许可证每3年换发一次,未完成年报将无法换证。
✅ 六、未年报的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在总局官网 |
| 连续两年未报 | 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 被吊销后 |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 七、建议操作流程(简化版)
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 → 3. 提交审核 → 4. 打印回执 → 5. 存档备查
🔍 如你不确定是否已完成年报
可登录系统后查看“年报状态”:
- 显示“已提交”即完成;
- 显示“未提交”或“退回修改”需补报。
📌 需要我帮你查系统入口或模板?
你可以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机构,我可以给你省级广电局年报通知链接或填报模板下载地址。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