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 🔗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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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报内容(重点)

模块 内容要求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是否变更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业务开展情况 是否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是否有作品上线(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
财务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广播电视业务收入占比
合规情况 是否被行政处罚、是否存在违规内容制作行为

✅ 五、注意事项

  1. “零业务”也要报:即使一年内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年报。
  2.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许可证续办。
  3. 许可证有效期: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需办理换证,与年报分开。
  4. 地方差异: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额外提交纸质材料地方系统同步填报,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六、未年报后果

情形 后果
未按时年报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通报
连续两年未报 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被吊销后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七、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1.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2.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系统”
  3. 填写并提交《年度报告表》
  4. 下载PDF回执,存档备查
  5. 如地方有要求,打印盖章后提交至属地广电局

📌 附:2025年年报系统入口(预计1月1日开放)

  • 国家广电总局年报系统入口:https://zwfw.nrta.gov.cn
  • 建议提前准备:营业执照扫描件、许可证扫描件、2024年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清单(如有)

如你是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查一下是否有地方附加要求,需要吗?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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