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每年进行的合规性审查,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即“网络视听许可证”)两类常见资质: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延长至4月,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年审对象

  1. 持证机构:所有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含国企、民企、事业单位)。
  2. 例外: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但无实际业务的机构也需提交“零申报”,否则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

审查维度 具体要求
业务合规性 是否超范围制作/传播节目(如无证引进境外影视剧、违规制作新闻类节目等)。
是否存在被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报的违规内容(如低俗、歪曲历史、未备案网剧等)。
人员资质 需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且社保在持证公司。
业绩要求 制作许可证:需提供2部以上已发行或播出的作品证明(如发行许可证、播出合同)。
股权与外资 禁止外资入股(含VIE架构),需提交最新工商查档(需含股东名单与持股比例)。
行政处罚记录 若近2年有罚款、警告等处罚,需提交整改报告并附佐证材料。

年审材料清单

  1. 基础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 年审申请表(省级广电局官网下载);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最新工商查档(需含股东构成,近3个月内有效)。
  2. 专项材料
    • 制作许可证
      • 作品清单(含名称、备案号、发行/播出平台);
      • 主要从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
    • 网络视听许可证
      • 服务器与CDN协议(需含IP地址备案信息);
      • 内容审核制度文件(需含“先审后播”流程及责任人签字)。

年审流程

  1. 线上申报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选择“制作机构业务”→填写年审报告并上传材料。
  2. 省级初审
    省级广电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提交总局。
  3. 总局抽检
    总局按10%比例抽查,重点核查违规记录或业绩异常机构(如作品数量突增但无备案)。
  4. 结果公示
    每年6月30日前在总局官网公示年审合格名单,未通过机构需在30日内整改并提交复核。

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注销:连续2年未参审或整改不合格,许可证自动失效,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业务冻结:未通过年审的机构,其新制作品将无法获得发行许可证(如网剧备案会被驳回)。
  • 联合惩戒:违规机构可能被列入“广播电视行业黑名单”,影响参与政府采购、融资贷款等。

特殊情形处理

  • 许可证到期与年审重合:需先完成年审,再申请续办(有效期届满前90日提交续办材料)。
  • 并购重组:若持证机构发生股权变更(如外资退出),需在年审时提交并购合规报告,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实质性外资”而吊销许可。

建议

  • 提前3个月整理材料,尤其是作品备案和社保记录(避免因跨年社保断缴被驳回)。
  • 委托律所或广电顾问核查股权架构(如VIE协议是否彻底终止),避免因历史外资问题被否决。

如需具体省份的年审细则(如北京/上海对网剧备案的额外要求),可进一步补充说明。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1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