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年度审核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统一组织,未通过年审或逾期未参加年审的机构,许可证将被注销,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文化传媒公司
  • 动画、纪录片、综艺节目制作机构等

✅ 二、年审时间(以2025年为例)

  • 通知时间:每年1月~3月(由广电总局或省级局发布通知)
  •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通常为3月31日
  • 审核结果公布时间6月30日前

⚠️ 注意:各省时间略有差异,需关注所在省广电局官网国家广电总局官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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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审所需材料(2025年最新)

以下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扫描上传至“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材料名称 说明
年度审核表 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盖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需加盖公司公章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扫描件 包括正本和副本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播出情况等
财务审计报告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需体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收入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模板由系统提供,法人签字盖章
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或编导的社保记录(近3个月)

✅ 四、年审流程(2025年线上流程)

  1. 登录系统: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2. 填写年审表格并上传材料
  3. 提交至省级广电局初审
  4. 省级局审核通过后,报国家广电总局备案
  5. 年审结果公示(通过/整改/注销)

✅ 五、年审结果类型

结果类型 说明
通过 继续有效,许可证可继续使用一年
整改 限期30天内补交材料或说明问题,逾期不整改视为注销
注销 许可证被吊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常见问题提醒

问题 说明
忘记年审 许可证将被自动注销,无法恢复,需重新申请
无实际业务 若连续两年无节目制作记录,可能被重点审查或注销
人员社保不符 若无法提供3名以上专业人员社保,可能被视为“空壳公司”
系统上传失败 建议使用IE11或Edge兼容模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B

✅ 七、建议操作清单(2025年)

时间节点 操作建议
1月 关注省广电局官网年审通知
2月 准备审计报告、社保、业务报告
3月15日前 完成系统上传并提交
4月 关注初审反馈,及时补件
6月 查询年审结果,下载通过证明

📞 八、联系方式(建议)

  • 国家广电总局咨询电话:010-86091111(总机)
  • 系统技术支持:010-86096155(工作日9:00-17:00)
  • 省级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广东省广电局”官网均有年审专栏

✅ 九、年审通过后注意事项

  • 许可证有效期不变(仍为原发证日起两年),但年审通过是继续从业的前提
  • 建议将年审通过截图或公示页面存档备查
  • 若公司信息变更(法人、地址、股东等),需在30日内申请变更备案

如你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该省广电局的年审通知链接具体截止时间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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