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的年检: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参加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内容(重点)
| 检查项目 | 说明 |
|---|---|
| 持证情况 | 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涂改、出租、出借 |
| 节目制作情况 | 上一年度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
| 人员资质 | 是否仍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等) |
| 财务与经营 | 是否存在严重亏损、无实际经营、空壳公司等情况 |
✅ 四、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
-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填写年报:上传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清单、人员社保等
- 提交材料:部分省市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如北京)
- 等待审核:广电局审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 结果公示:一般在4-5月公布年检结果名单
✅ 五、未通过年检的后果
| 结果 | 后果 |
|---|---|
| 不合格 | 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 |
| 未参加年检 | 视为自动失效,许可证作废,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列入黑名单 | 影响公司法人、股东再注册同类公司或参与招投标 |
✅ 六、常见问题提醒
| 问题 | 建议 |
|---|---|
| 公司无实际业务 | 仍建议提交“零业务说明”,避免空壳嫌疑 |
| 人员不足3人 | 可临时补缴社保或补充兼职人员合同 |
| 许可证过期未年检 | 立即联系当地广电局,看是否可补检或重新申请 |
✅ 七、建议操作
- 提前准备:12月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咨询当地广电局:各省细则不同,建议拨打省级广电局政务窗口电话确认
- 委托代办:如公司无专人负责,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注意查验资质)
📞 示例:北京广电局联系方式
- 官网:http://nrta.beijing.gov.cn/
- 电话:010-86092000(北京市广电局政务服务中心)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公司类型(如影视公司、MCN、电视台下属公司),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年检入口、模板或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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