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单位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公司、机构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两年未报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报)
主要包括以下模块: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 经营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利润等 | | 节目制作情况 | 是否制作电视剧、网络剧、综艺节目等 | | 合规情况 |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 | 其他 | 是否有外资、是否变更股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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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报方式
- 登录系统:
- 国家广电总局平台:https://www.nrta.gov.cn
- 或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填写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表》
- 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部分地区需线下提交)
⚠️ 五、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需填报:即使未制作任何节目,也要提交“零报告”。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或新办。
-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许可证每3年换证,未完成年报将不予换发。
✅ 六、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密码? | 联系系统技术支持或当地广电局重置 |
| 系统打不开? | 建议使用IE浏览器或360兼容模式 |
| 年报后是否盖章回执? | 多数地区无回执,但可在系统中查看“已提交”状态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如财务报表、节目备案号等)
- 关注当地广电局微信公众号或官网通知
- 如为首次年报,可委托专业代理或咨询当地广电局
📌 总结一句话: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每年3月31日前,登录广电总局系统,如实填写年报,否则可能被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