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业绩审核报告,也叫“年检”或“年报”。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提交年报:
| 许可证类型 | 是否需要年报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必须年报 |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乙种) | ✅ 含在节目制作许可证年报中 |
|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如IPTV、OTT) | ✅ 另行系统报送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 | ✅ 另行系统报送 |
✅ 二、年报时间(以2025年为例)
| 事项 | 时间 |
|---|---|
| 系统开放 | 每年1月1日起 |
| 截止报送 | 每年3月31日前 |
| 补报通道 | 4月1日–4月30日(可能关闭) |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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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报系统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nrta.gov.cn
路径:
登录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 进入“年度业绩审核” → 填写并提交
✅ 四、年报所需材料(系统填报)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许可证号、注册地址、法人等 |
| 财务数据 | 上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 |
| 节目制作情况 | 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电视剧、综艺、纪录片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编辑、导演、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
| 奖惩情况 | 是否被处罚、是否获奖 |
| 附件上传 | 审计报告、纳税证明、节目样片截图等(部分省份要求) |
✅ 五、注意事项
- 数据必须真实,总局会抽查,虚假填报将列入黑名单。
- 节目制作数量不能为0,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经营”,影响续证。
- 法人、地址变更需先完成变更备案,再年报。
- 联合制作节目需注明合作方及分成比例。
- 系统卡顿建议错峰登录,或使用IE/Edge兼容模式。
✅ 六、年报完成后
- 系统显示“已提交” → 等待省级广电局审核
- 审核通过后,状态变为“审核通过”
- 可下载年度审核合格证明(部分省份不发纸质,系统可查)
✅ 七、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解答 |
|---|---|
| 去年没报怎么办? | 需补报并提交说明,可能被约谈或处罚。 |
| 许可证快到期了,年报没过怎么办? | 年报不通过,不予续证。 |
| 公司去年没经营,怎么填? | 可填“0”,但需写说明,建议至少做1个小项目。 |
| 系统打不开? | 换浏览器、换电脑、联系技术支持:010-86098585 |
✅ 八、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
- 1月1日–1月15日:准备材料(财务、节目清单、人员信息)
- 1月16日–2月15日:登录系统填报,上传附件
- 2月16日–3月15日:提交并关注审核状态
- 3月31日前:确保状态为“审核通过”
✅ 九、模板下载(部分省份提供)
- 北京市广电局:http://gdj.beijing.gov.cn
- 上海市广电局:https://wgj.sh.gov.cn
- 广东省广电局:https://gd.nrta.gov.cn
✅ 十、如需代办或咨询
如你机构无专人负责,或系统操作困难,可委托广电资质代理公司,但务必选择有备案的正规机构,避免信息泄露。
✅ 总结一句话:
“3月31日前完成系统年报,是保住《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唯一前提。”
如你需要:
- 年报模板(Excel)
- 系统操作截图指南
- 节目清单样例
- 年报说明范文(无经营情况)
请告诉我,我可以发你模板或帮你代拟。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