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广电总局或地方广电行政部门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俗称“年报”或“年审”),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动态监管的重要手段。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2024年为例)
| 事项 | 时间 |
|---|---|
| 年报通知发布 | 每年1月初(国家广电总局官网发布) |
| 提交截止时间 | 每年3月31日前(部分地区可能提前) |
| 未按时提交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内容包括: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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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人员情况(持证编剧、导演、摄像等专业技术人员)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全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 财务情况(营业收入、利润等)
- 违规记录(是否被行政处罚、投诉等)
- 许可证使用情况及续期意愿
✅ 四、年报流程(线上)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系统”
- 填写并提交年报信息
- 下载打印《年报回执》留存备查
⚠️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影响许可证续期
- 严重者被吊销许可证
- 影响参与项目招投标、资金申报、评奖评优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专人负责:建议指定行政或法务人员专门负责年报。
- 核对信息:确保法人、地址、人员等信息与营业执照一致。
- 保存截图:提交后保存系统回执截图,作为已年报凭证。
📌 附:地方广电局联系方式(示例)
| 地区 | 年报咨询邮箱 |
|---|---|
| 北京 | bjgbds@nrta.gov.cn |
| 上海 | shgbds@nrta.gov.cn |
| 广东 | gdgbds@nrta.gov.cn |
如你是持证机构,建议立即登录系统查看是否已开通2024年年报入口,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报通知链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